窩牛網! 首創唯一線上議價買房平台 (感謝各家媒體採訪報導)
客服電話(02)7729-2997

星期二, 4月 07, 2015

新制地籍謄本分三類,您知道了嗎?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為兼顧不動產交易安全與個人資料隱私的原則,內政部已配合修正「土地登記規則」條文,除第一類謄本維持揭露完整登記名義人的登記資料並無改變外,第二類謄本僅公開所有權人的姓氏、部分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資料,但仍保留完整住址資料,以促進土地利用及整合開發的需要,並新增利害關係人得申請之第三類土地登記及地價資料謄本,增加謄本分級,保護個人資料安全。

 
新北市瑞芳地政事務所表示,謄本舊制規定土地登記謄本共分為 2 類,其中第二類謄本為提供任何人申請,並公開所有權人的完整姓名及住址資料。但近年來,常有民眾向內政部及各地政機關反映,此項規定有洩漏個人資料的疑慮,令人感到個人隱私權不受尊重及生活受到干擾。


有鑒於此,內政部將任何人皆能申請的第二類土地登記謄本,改為不公開所有權人的出生日期、完整姓名及統一編號資料,之後謄本只公布「姓」,身分證字號只顯示前 4 碼和最後 1 碼 ,但仍保留完整住址資料,以合理促進土地利用及整合開發的需要。

如果民眾對於第二類謄本保留完整住址資料仍有疑慮,也可以向全國任一地政事務所免費申請隱匿部分住址資料,或使用自然人憑證於內政部地政司全球資訊網提出申請,經登錄完成後, 該申請人之第二類謄本上的地址就只會顯示到「段」,或是前 6 個字,不會有完整內容。
 
內政部也考量實務上具有法律規定的利害關係人,仍有取得所有權人的完整姓名及住址資料,以主張法律上的權益或履行義務之需求,故增訂具有法律上通知義務或權利義務得喪變更關係之利害關係人,得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請第三類謄本(顯示登記名義人之完整姓名及住址資料),俾利民眾處理不動產事務。  


【更多精采內容請上《住展房屋網》官網www.myhousing.com.tw;《住展房屋網》官方粉絲團https://www.facebook.com/myhousingfan。未經授權,請勿轉載】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