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106年度北市「低收入戶承租住宅租金補貼」,已於今年1月3日起開始受理申請,台北市政府都發局提醒,該租金補貼將辦理至今年12月31日止,符合申請資格者每月最高可獲得1500元的租屋補助。
都發局表示,該局針對北市列冊的低收入戶辦理承租住宅租金補貼,協助弱勢市民在北市租賃適切的住宅。有關低收入戶承租住宅租金補貼的申請資格,申請人除具備北市列冊的低收入戶身份外,也需為租屋承租人。
另外,申請人及家庭成員需均無自有住宅,且未領有政府發給得其他租金補貼;而申請人所租房屋需作為住宅使用(以建物登記資料主要用途或房屋稅單的使用情形認定),但不得位於工業區或為違法出租。
該局提醒,有租屋補助需求的低收入戶市民可把握申請時間,備妥申請書、低收入戶卡正反面影本、戶口名簿影本、郵局或台北富邦銀行存摺封面影本、房屋租約影本及第二類建物登記謄本等文件,以親送或掛號郵寄向該局提出申請。經審查符合資格者,將追溯至申請月份起按月發給補貼,最長可核撥至當年度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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