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台中市黎明自辦市地重劃,日前因賴姓地主不滿重劃會將「交六用地」作為自己的抵費地,但卻將較偏遠的土地分配給原地主,拒絕自行拆遷並提告。經法院一審判決地主勝訴,重劃會上訴二審後,仍維持地主勝訴的判決。台中市政府地政局僅表示,尊重法院判決,未來將持續督促重劃會依判決確定結果辦理。
該局進一步透露,由於自辦重劃衍生許多問題,因此市府為強化自辦市地重劃審核機制,在今年1月訂定「台中市政府受理申請成立自辦市地重劃籌備會及核定重劃範圍審查基準」,並已開始實施。
地政局強調,自辦市地重劃的土地分配爭議,法令都訂有處理程序及救濟管道,因此地主不服土地分配結果,首先將由重劃會理事會協調處理;若協調不成,則可依章程所定期限,訴請司法裁判;如重劃會未依規定或程序協調影響地主權益,基於市府的主管機關立場,必將約束重劃會,請市民大可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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