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未辦理不動產繼承登記的民眾請注意,新北市新莊地政事務所將於今 (104) 年 4 月 1 日 至 6 月 30 日 止公告轄區內 ( 新莊、泰山、五股、林口 ) 逾期未辦繼承登記之不動產資料,繼承人可於該所網站點選「線上公告 / 未辦繼承登記名冊」或於土地所在地之區公所、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鄉 ( 鎮、市、區 ) 公所及村里辦公室查詢公告資料。
新北市新莊地政所表示,今年度公告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將列冊管理之不動產中,被繼承人共計 1,516 人、土地計 2,524 筆、建物計 105 筆,以 104 年土地公告現值計算總價值約新臺幣 57 億元,其中單筆價值最高的土地將近新臺幣 10 億元,該所網站可查詢本年度公告及歷年列冊管理資料,歡迎多加利用。
地政所進一步表示,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規定,若公告期滿經直轄市、縣市地政機關列冊管理 15 年後,繼承人仍未辦理繼承登記者,將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呼籲民眾如有祖先遺留不動產,應儘速會同全體合法繼承人,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至不動產所轄地政事務所辦理繼承登記;因故不能全體繼承人會同辦理者,也可以由繼承人其中一人或數人,為全體繼承人之利益,代為申辦公同共有登記。
此外,如已申報相關稅賦而稅額因行政救濟未確定、分期繳納未完稅或其他不可歸責於當事人之事由 ,至未能如期申辦登記,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該所提出暫緩列冊管理之申請。
考量一般民眾往往不清楚申辦繼承登記應備文件及相關手續,耗費過多時間成本,甚至為了繁複的流程而感到困擾,該所已將申辦繼承登記所需相關書表文件製作便利包,有需求的民眾可洽該所服務中心或新莊區、泰山區、五股區及林口區等公所小而能地政工作站免費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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