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台中市議員吳敏濟日前質詢時表示,民眾申請山坡地建築開發案因建築基地在500㎡以上,即需做水保計畫,導致建照申請曠日廢時,光經都發水利及農業局的過程,快則四、五個月慢則一年多,希望市府能簡化程序,縮短民眾取得建照的時間。
市府都發局表示,由於山坡地建築開發案在都發局申請建照時,具一定規模以上的案件分別涉及水保法、環評法及建築法「加強山坡地雜項執照審查」,且加強山坡地雜項執照審查規定項目需先符合前兩法,再經建築審查完成始得取照,故過程需花費一定時間。
另外,因申請期間常發生申請人對水保回饋金有疑義、委託技師於相關法規檢討結果不一致、對於委員審查意見無法一次修正完成、或是基本書件不齊全等狀況,審查過程時間更是因而增加。
為積極加強行政效率,都發局在有關「加強山坡地雜項執照審查」部分,已制訂送件審查報告書格式範例,並已明訂得以雜項執照併同建照申請案件類型,以及開發面積未達3000平方公尺未涉及開挖整地者,免進行「加強山坡地雜項執照審查」的方式加速取得執照,之後將與水利局、環保局研議如何進行3種中央法規如何平行審查、縮短民眾等待時間,確保民眾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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