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原民會在2月中旬公告「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範圍土地劃設辦法」,該法有助原民取回遺失多年的傳統領域土地,然因該法僅規範公有地,將私有地排除在外,若原民傳統領域土地現況屬私人所有(包括私法人,如台糖),將無法依法劃設為原民傳統領域,因而引發部分原民不滿北上凱道抗議。
法案公告後雖湧現許多反彈聲浪,但原民會依舊堅守立場。原民會指出,法案公告後,初步估計將可劃設80萬公頃的原民傳統領域土地,面積將近台灣的四分之一,已是原民轉型正義的一大進步。
此外,原民會亦表示,在原住民族地區的重大開發案,如台東的杉原棕櫚渡假村、南投的向山旅館BOT、孔雀園BOT等案,都可進行諮商同意程序,加強保障原住民族集體權利;原住民族土地範圍內私人土地上的開發行為,亦有環評、水保或建管等諸多審查機制予以重重把關,未來更有國土計畫法,授權原民會與內政部訂定原住民族特定區域計畫,強化保障土地使用規範,重申不會犧牲原民權益。
面對部分族人希望將私有地一併納入傳統領域劃設的訴求,原民會則回應:該辦法是以原住民基本法(簡稱原基法)為母法,而原基法的規範對象又是限定在公有土地,加上私有土地受憲法財產權保障,在沒有具體明確授權的情況下,若將私有土地納入傳統領域劃設,將逾越母法之規範。因此兩造可說是毫無共識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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