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市場攤商有福了!臺北市公有市場租金日前經市長室會議決議,租金須調增的市場,4年契約期間內漲幅上限為20%,且以分年調整最高5%的幅度緩漲,至於須調降的市場,租金則一次降足!新版租金調整方案,將於法規修訂完成後於各市場續約時調整。此外,會中還決議攤位轉讓使用權將回歸商業機制,以取消土地租金打6折優惠,於修法公布1年後實施。
市府指出,北市公有市場租金,除民國64年公告地價調整時是依各市場之調整率分別計算調整租金外,至民國89年期間的5次調整,皆採各市場公告地價之平均調幅,作為市場攤位租金統一調整之依據,造成應調降之市場租金未減反增,應調漲租金之市場調幅卻不足,無法真實反應市場經營區位之地段,導致市場租金長期失真。
市場租金自89年起凍漲至今,現行攤位租金已與市場行情嚴重脫鉤,惟105年公告地價大幅調升,調整租金將衝擊攤商營運。因此在考量景氣差、攤商生意不佳的情況下,北市府於105年和市場自治會進行6次說明會後,打算訂定租金調整幅度上限,減少對攤商的衝擊。
依105年公告地價試算,須調漲的市場有31處、須調降的市場則有10處,須調增的市場其租金調漲設有20%的上限,並以分年調整方式緩漲,須調降的市場則一次降足。
另外,由於攤位轉讓使用權者,已不具市場建置時收容公共設施用地拆遷戶、原住民、身心障礙者、有證流動攤販及國軍退除役官兵等分配攤位使用之公益性質,因此市府決定將於「臺北市公有零售市場攤(鋪)位使用費收費標準」修正公布1年後,取消土地租金6折優惠,藉以使市場回歸商業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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