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有關三重大同南段迫遷戶 1 日
至新北市府抗議一事,新北市都更處說明,陳情人是三重大同南路現住戶,陳情地點目前尚未進入都市更新的法定程序,據瞭解陳情人居住的房子由於沒有土地所有權且屬未登記之違章建築,該土地於 97 年間遭法院拍賣後,地主向法院提出拆屋還地的民事訴訟,經訴訟結果陳情人須拆屋還地之私權糾紛。
都更處指出,該地區於 93 年曾辦理公辦都市更新,後因實施者未符合市府公告作業須知有關之規定,於 96 年撤銷實施者資格,原公辦案遂告中止。其中陳情人陳情包庇不法產權移轉部分,都更處表示,目前爭議之土地於 97 年間經由法院拍賣登記於私地主,並無產權不法移轉之事。針對迫遷戶所陳情問題,都更處保證未來進入程序後,會站在市民立場協助要求實施者全力給予現住戶補償。
都更處指出,都市更新條例訂有申請處理占有他人土地舊違章建築戶之容積獎勵,主要就是藉由政府適當給予容積獎勵,促使實施者針對現住戶提出安置計畫,如果實施者要取得本項容積獎勵,依照規定需要取得現住戶之協議書,如雙方協調不成,市府也不會核給該項容積獎勵。
本案屬於私權爭訟部分,市府無法介入,但針對本案屬於都更作業部分,市府會站在照顧弱勢居民立場,要求實施者提出妥善的安置方案,在雙方沒有共識前,不會貿然通過。
都更處指出,都市更新條例訂有申請處理占有他人土地舊違章建築戶之容積獎勵,主要就是藉由政府適當給予容積獎勵,促使實施者針對現住戶提出安置計畫,如果實施者要取得本項容積獎勵,依照規定需要取得現住戶之協議書,如雙方協調不成,市府也不會核給該項容積獎勵。
本案屬於私權爭訟部分,市府無法介入,但針對本案屬於都更作業部分,市府會站在照顧弱勢居民立場,要求實施者提出妥善的安置方案,在雙方沒有共識前,不會貿然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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