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為減輕房地稅負擔,不少民眾都會盡量申請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不過,若是地上房屋並無建物所有權狀,也沒有使用執照,在出售房地時是否能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增稅呢?
稅務局解釋,土地所有權人出售時,只要符合相關規定,即可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土增稅率:1.未適用過自用住宅用地稅率2.出售前一年內未曾供營業或出租3.地上建物為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並已在該地辦竣戶籍登記4.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3公畝或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7公畝5.房屋稅評定現值占基地土地公告現值10%以上;自用住宅建築工程完成滿一年以上者不在此限。
該局進一步說明,符合上述條件的自用住宅,即使無建築物所有權狀,也沒有使用執照者,可先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房屋稅籍證明後,再憑該證明向地政事務所申請「建物勘測成果圖」或「建物勘測成果通知書」,仍可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
【更多精采內容請上《住展房屋網》官網www.myhousing.com.tw;《住展房屋網》官方粉絲團https://www.facebook.com/myhousingfan。未經授權,請勿轉載】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