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繼北市訂立新違建罰則後,台中市政府為預防違建造成的公安問題,自昨日開始實施『臺中市違章建築執行原則」』有條件讓無涉公安的既存違建在拆除前,可使用『非永久性建材』修繕並拍照列管,希望能以務實態度管理都市違建,並兼顧民情與公共安全。
中市府都發局表示,今年市府至八月查報的違建案件已超過5000件,因此新訂的違建執行原則並非要強迫違建就地合法,而是以較務實的態度,訂定處理方式以便於執行。
都發局強調,考量過去既存違建想修繕,卻怕觸犯施工中的違建規定,因而造成公安疑慮。因此市府有條件放寬不涉公安的既存違建,並可以『非永久性建材』修繕,但不可增加高度或面積,且建物的修繕項目不能過半,之後也將以拍照列管方式辦理。但對施工中違建及影響公安的違建,都發局仍將依法優先強拆,以維護公眾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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