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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 8月 07, 2015

購入農地後立即移轉 農用證明書不可沿用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近來農地買賣問題叢生,日前便有民眾詢問,依土地稅法規定,農用的農業用地移轉時可申請抵免土增稅;但若購買農業用地後立即再移轉,是否還能持前所有權人的農業用地作農用證明書,申請抵免土增稅


對此基隆市稅務局表示,證明書的作用在於證明申請當下,土地是否作農業用,因此如再移轉時,其時間點及權利主體皆不同,恐無法再作為佐證依據,因此民眾應另行申請證明書,以確認農業用地農用。

基隆市稅務局進一步指出由於土地在移轉後申請不課徵土增稅時,土地的所有權人和原來農用證明書所載的所有權人已不同,因此縱使農用證明書還在6個月的有效期限內,仍然不符合規定,應重新再申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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