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許多建築基地為讓量體不斷長高,爭取各種容積獎勵,造成都市環境沈重負擔。新北市自7月起訂定容積獎勵上限,建地可建容積在加上各項獎勵取得容積上限為1.2倍、更新基地為1.5倍。期盼藉此法令維護高度發展的都市環境。
城發局表示,新北市都市人口已達8成,為使人口不過度集中,造成環境過度負擔,都計法自去年5月發布時,市府即已訂有1年以上的緩衝期,即將在今年7月正式實施,但容積移轉額度不受此上限影響。
城發局進一步指出,都市容積獎勵採累加制,如無總量控管機制,容易造成城市景觀及公共環境品質下降。上限規定將促使建商考慮市民生活品質及公共環境需求,使容積真正能落實都市計畫獎勵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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