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經行政院104年3月6日核准,租金補貼較去年增加約2.5萬戶,另考量城鄉租金差異、所得不同與合理負擔能力等因素,租金補貼金額將由以往全國「齊頭式」皆為4千元,依不同地區調整為3千至5千元等4種補貼金額。
營建署表示,104年度方案與103年度規定有所不同,租金補貼將由中央與地方一起辦理,104年度租金補貼計畫戶數3萬7千戶,中央與地方經費負擔已確定,計畫增加的1萬3千戶,在中央與地方一起增加經費後,能達到5萬戶的目標。
另依「住宅法」第4條規定,租金補貼金額將由以往全國皆為 4千元,是所謂「齊頭式」的補助金額,今年將改為依城鄉租金差異、所得不同及合理負擔程度有異等因素,做差距調整,金額介於3千至5千元,同時依資源分配合理性原則,調整資格為「家庭年所得20%分位點」或「最低生活費1.5倍」。
營建署表示,以調整後之申請資格標準,並以往年地方政府審查租金申請人的所得級距及符合資格的戶數經驗值推算,租金補貼戶數提高至5萬戶,大致可滿足符合資格之申請戶之需求。
受理申請期間,也將依例預定於7月至8月間辦理,屆時有租金補貼需求的民眾,可於期間內向戶籍所在地的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出申請。
受理申請期間,也將依例預定於7月至8月間辦理,屆時有租金補貼需求的民眾,可於期間內向戶籍所在地的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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