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對於台灣護樹盟近日在網路上質疑「全國區域計畫」恐放手讓地方破壞環境保育,內政部澄清,全國區域計畫主要是規範空間規劃及土地使用管制等相關事項,對於保安林、水土保持等資源的保育利用,仍應依森林法或水土保持法等來規定辦理,並不會放手地方影響環境保育。
此外,內政部也已擬定草案,將相關環保等團體的意見納入考量,自4日開始,將在北中南東地區陸續召開5場公聽會,歡迎各界踴躍參加提出意見,作為未來計畫修正或政策檢討調整的參考。
內政部以興建雪谷纜車為例,因涉及保安林解編作業,依據森林法第25條規定:「保安林無繼續存置必要時,得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解除其一部或全部,並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所以,保安林解編作業將由農委會辦理,「全國區域計畫」並不會有台灣護樹團體聯盟所擔心「讓各縣市政府自己去評估可不可以解編」的情形。
內政部將於今(103)年12月4日、5日、9日、10日及16日辦理北、中、南及東區公聽會,相關訊息可至營建署網頁的「全國區域計畫專區」查詢(http://www.cpami.gov.tw/chinese/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10164&Itemid=53),歡迎各界踴躍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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