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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 12月 22, 2014

台中市104年公告土地現值 平均調漲11.06%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台中市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17日召開評議會,決議104年公告土地現值平均調漲11.06%,位在西屯區台灣大道與惠來路口的「新光三越百貨公司」仍穩坐地王寶座,依公告土地現值每坪約208萬元,調幅為12.5%


地政局指出,台中市29個行政區公告現值全部調漲,平均調整幅度分別為西屯區19.94%最高,東勢區2.92%最低,此外,各新興市地重劃區及區段徵收區因地價明顯上漲,為合理反應地價變動情形,調漲幅度都比較高,例如,7期重劃區17.37%12期重劃區16.82%、安和自辦重劃區18.53%、黎明自辦重劃區23.70%、永春自辦重劃區 31.51%、中科經貿自辦重劃區142.68%、建功自辦重劃區45.00%、廍子區段徵收區12.75%、新光區段徵收區15.34%及高鐵區段徵收區10.84%

地政局強調,此次調整自94年起連續第11年的調漲,是由地政事務所蒐集實價登錄資料進行估價,全市地價都呈現明顯上漲之情形,且為配合內政部公告土地現值接近市價政策,原本預訂調幅高達17以上,但地評會多數委員綜合考量民眾稅賦能力、公告現值波及效應、中低收入戶申請津貼資格等各項因素,認為調幅不宜過大而做成最後決議。

地政局也表示,公告現值目前主要作為土地移轉時課徵土地增值稅之用,因此各行政區視情形予以合理均衡調整,以期達到稅賦公平,且土地增值稅為機會稅,與地價稅屬於持有稅每年需繳納稅賦之情形不同,所以,民眾如果沒有買賣移轉土地,就不會課徵土地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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