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新北市瑞芳地政事務所訂於106年4月19日,於該所舉辦「繼承登記說明會」,現場備有「繼承貼心包」,該文件內有繼承登記相關書表與流程圖,能讓民眾更輕鬆地瞭解辦理繼承登記的方式,民眾如果無暇自行辦理者,亦可委託合法之專業代理人,也就是地政士,代理申辦登記。
新北市瑞芳地政事務所主任許才仁表示,依相關規定,自繼承開始之日起逾1年未辦理繼承登記者,應公告繼承人於3個月內申請登記。許才仁強調,如說明會當日不克前往或因交通不便,無法至該所參加繼承登記說明會,亦可向該所服務中心洽詢或利用該所「地政專車」便民服務措施。
新北市瑞芳地政事務所主任許才仁表示,依相關規定,自繼承開始之日起逾1年未辦理繼承登記者,應公告繼承人於3個月內申請登記。許才仁強調,如說明會當日不克前往或因交通不便,無法至該所參加繼承登記說明會,亦可向該所服務中心洽詢或利用該所「地政專車」便民服務措施。
許才仁表示,該所轄內106年度逾期未辦繼承登記之不動產,公告自本106年4月1日起至106年6月30日止,超過時間還是沒有申請辦理,將會轉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列冊管理。
之後列管時間如果滿15年還未辦理登記者,將會移到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標售的所有價款,將會以專戶保管10年,期限屆滿仍未領回者,將收歸國有。未充分保障權益,呼籲繼承人即時辦理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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