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台北市政府近期重新檢視北市近90萬戶的住家用房屋,發現房屋為自住、但其座落土地卻是非自用的不合理現象嚴重,財政局長陳志銘表示,這是因現行房屋稅及地價稅對自住優惠稅率的認定標準不同所致。而為保障自住,北市府擬針對設籍該市、單一自住並達一定期間(例如連續持有2年以上)的房地,將房屋稅率從1.2%降為1%。
陳志銘指出,現行房屋稅及地價稅對自住優惠稅率的認定標準不同,如房屋稅以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作為認定標準,地價稅卻是以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為準,兩者標準不一,導致房地持有稅自住、自用狀況歧異。。
而在數量方面,自住房屋全國最多合計可有3戶、自用住宅用地原則卻以1處為限,這種房屋自住、座落土地卻非自用,或是房屋非自住、座落土地卻為自用的不合理現象,將是政府朝向房地合一課徵持有稅的稅制改革上,無法迴避的問題。
北市府從保障自住觀點,強調設籍該市、單一自住、並達一定期間(例如連續持有2年以上)的房地,應較擁有2戶以上者課予較低稅負。相關方案將會在下周一的居住正義論壇對外公佈及開放討論。
目前規劃方案有三:方案一為建議中央修法,將單一且自住的房屋稅率,從現行1.2%,降為1%,增加都更誘因;方案二則是調降稅基,即比照所得稅的免稅額制度,訂定一定比例的房屋評定現值「減項空間」。財政局舉例說明,若房屋評定現值可減10萬元,則房屋稅就會減少1200元。方案三則是由政府補助,預計補助房屋稅的六分之一,財政局以全市22萬的單一自住戶估算,約需2億補助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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