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北市房屋稅調漲風波不斷,針對市議員提出應保障自住者權益,不應因房屋稅改革影響自住權益的建議,財政局回應,目前自住用房屋在全國3戶以內,雖可享有1.2%的房屋稅率,但為保障自住房屋持有者權益,對房屋所有權人與配偶,以及未成年受扶養親屬持有並設有戶籍,且全國僅1戶的自住房屋,應可再適用比現行自住1.2%更低的優惠稅率,市府之後將向中央建議修正。
財政局進一步說明,由於房屋現值評定方式已久未修訂,故早期房屋稅課徵均有長期偏低的情形;近幾年經各地方政府陸續提高房屋評定現值,從保障自住及負擔能力的考量,對全國僅有1戶自住房屋者,可適用更低的優惠稅率,也慢慢有檢討修正的共識。
該局強調,財政局長陳志銘日前在出席議員陳炳甫召開的「北市居住正義政策座談會」時,也說明了市府的立場是支持自住輕稅,並認為單一自住房屋應採用更優惠的稅率;但長期而言,不動產持有稅負,仍應朝房地合併課徵不動產持有稅調整,以簡化稅政,並消弭房屋標準單價、折舊率、路段率各地標準不一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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