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台北市今年公告地價將漲三成,引發各地民怨反彈。對此北市稅捐處指出,市府已訂定「北市稅捐稽徵處受理民眾申請105年地價稅延期或分期繳納作業原則」,對105年應納稅額因公告地價調漲增加達15000元以上,且繳稅確有困難的民眾,可今年11月30日前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但因持有土地增加,或土地使用情形變更導致稅額增加及法人並不適用。
該處進一步表示,稅捐稽徵法第26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納稅義務人因天災、事變、不可抗力之事由或為經濟弱勢者,不能於法定期間內繳清稅捐者,現行已得於規定納稅期間內,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為因應今年公告地價調整幅度較大,財政部11月8日也已公告納稅義務人本年度地價稅得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並宜因地制宜辦理。
稅捐處說明,為協助增加稅額繳納困難者繳納地價稅,故民眾如有繳稅困難,且增加稅額在15000元以上,未達10萬元者,就增加稅額得延期1至2個月或分2至3期;10萬以上,未達20萬者,得延期1至3個月或分2至4期;20萬以上,未達50萬者,得延期1至4個月或分2至5期;50萬以上者,得延期1至5個月或分2至6期。
該處強調,對於經濟弱勢或因天災、事變、不可抗力事由者,稅捐稽徵法第26條已規定,可於繳納期限屆滿前,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稅捐機關提出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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