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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台中市政府將於11月徵收地價稅,並已寄發繳款書,繳納期間自11月1日至30日止。台中市稅務局長陳進雄表示,今年地價稅隨公告地價調整而增加,7成納稅戶增加稅額在1,000元以下,6成納稅戶增加稅額在500元以下,增加1萬元以上的戶數約2.5%。一般民眾自用住宅每戶平均稅額為1056元,平均增加198元,不論稅額與漲幅,皆為六都最低。
陳局長指出,地價稅稅額增加的原因,並非全因公告地價調整所致,如今年新購入土地、減免原因消滅或農業用地未作農用改課地價稅等,都可能影響稅額增加。此外,本次地價稅增幅較明顯區域主要為重劃區,或近年蓬勃發展的新開發地區,一般地區增幅較少。為保障市民權益及避免爭議,市府將藉由各種管道,積極主動輔導納稅義務人申請優惠稅率。
地政局長張治祥表示,102年的台中市公告地價僅佔當時市價約14.12%,即便105年公告地價調漲後,佔市價比也僅14.61%,遠低於其他五都。他強調,近三年台中市包括安和自辦重劃、單元二、單元八等各重劃區與區段徵收區陸續完工,地目也從市價較低的農業區,轉為價格較高的住宅區與商業區,因此導致公告地價調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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