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為解決延宕多年的內科夾層違建問題,台北市長柯文哲日前主持市政會議時,通過「北市內科夾層違建執行計畫」,將採「輔導補照、疏導排拆」方式,先命違建所有人限期改善,或補辦建照;逾期則連續處以怠金,遲未改善或無法補照者,自106年7月1日起,排序執行強制拆除。
都發局指出,待該計畫完成公布程序後,建管處將書面通知違建夾層所有人,限期6個月內委託開業建築師補辦建照;若屆期未補辦,將依行政執行法第30條處以怠金(視違建規模大小區分為4個級距,並按月加重處罰,處以金額從5000至12萬元不等),藉以督促違建人履行改善義務。不過,若遲未改善或無法補照者,該處將自106年7月1日起,排序執行強拆作業。
該處進一步說明,目前列管涉及違建夾層的建築物,絕大多數在建造當時,建築容積就已用罄,因此違建所有人必須協同全體土地所有權人循「容積移轉」程序申請審查許可,並檢討結構安全,違建夾層才能就地合法;但因執行層面有一定難度,故給予6個月補辦建照。若無法整合土地共有人達成補辦建照共識,夾層違建仍應於限期內自行拆除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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