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為推動8年20萬戶社宅政策,行政院日前通過住宅法修正草案,將經濟或社會弱勢的社宅比率由10%提高至30%,並以單一縣市作為認定比率,未來由地方依實際需要彈性調控。對此台中市政府表示,台中將配合中央政策,提供30%社宅給住宅法所定特殊身分者,並依各地區不同需求,彈性調整各類弱勢分配比率。
市府都發局指出,中央住宅法修正草案要求提供一定比率,給未設籍但有需求的青年,因此市府也對20歲以上的青年、勞工朋友,規劃保留50%至60%的戶數比例,給予在台中就業、就讀滿一年的外縣市朋友及台中市民。另為優先扶植青年、勞工、新婚及育學齡前幼兒,也將配合評點機制,為優先扶植對象設定不同加分級距,使多重扶植對象的青年、勞工優先入住。
該局補充,市府將保留一定數量給設籍於社宅所在行政區滿一年,且符合承租資格的居民,加強在地居民對社宅接受度,同時提高鄰里社區的融合度。此外,
也提出社區營造方案,以社區營造種子培育的經營模式,為台中市社會住宅注入活力。
另對於住宅法修正草案中,授權地方政府在社宅地價稅、房屋稅以及公益出租人的地價稅,得適當減免部分,市府表示也已完成內部討論,並與稅務單位協商,未來社宅興辦期間的房屋稅、地價稅將研議相關規定減徵,預期對推動台中市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與公益出租人政策,都將有所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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