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為因應0206大地震,以及配合「安家固園計畫」,內政部日前宣布,將研議修法依建物使用類別,分階段納入一定年限的老舊建物,強制辦理耐震能力評估,並規定該建物於交易時應檢附評估結果,以健全不動產交易市場。
內政部進一步說明,由於安家固園方案採被動申請受理方式,且目前各縣市民眾申請狀況不甚踴躍,因此考量台灣位處地震帶,老舊建物耐震設計不足的問題,仍須有完整制度規劃,確保建物結構安全。故將研議於建築法中,依建物使用類別,分階段納入一定年限的老舊建物應強制辦理耐震能力評估,並規定該建物於交易時檢附評估結果。
內政部強調,目前已研議草案,先對建築法所稱供公眾使用建物(包含六層以上集合住宅),視實際情形,要求耐震能力不符現行規定的建物其所有權人、使用人委託辦理耐震能力評估檢查,並應向當地建築主管機關申報;另該評估檢查結果於房屋交易時,也應告知買受人,但不會限制其買賣交易。
內政部透露,為協助評估結果有安全疑慮的老舊建物進行補強、整建維護或拆除重建,都將強化評估完成後有安全疑慮建物與都市更新連結,並將研議放寬都市更新規定及簡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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