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為提高老舊住宅執行耐震能力評估的準確度,內政部日前通過「住宅性能評估實施辦法」第3條附表4修正草案,並於新修訂的「住宅耐震能力初步評估表」加入客觀分析指標,降低過去評估人員主觀認定造成的誤差,使評估過程及結果可上傳雲端,有助未來整體防災政策的規劃。
內政部進一步表示,為執行行政院核定的「安家固園計畫」私有老舊住宅耐震能力評估措施,補助直轄市、縣政府推動既有住宅耐震能力評估,故參考建築研究所103年研究成果,經各相關技師及評估機構認可所發布的「鋼筋混凝土建物耐震能力初步評估表」,以辦理該次耐震能力初步評估表的修法作業。
該部指出,「住宅性能評估實施辦法」第3條附表4修正草案,將於近期內完成法制作業程序後發布施行;至於施行前已受理的耐震能力評估案件,屬於已申請但未執行案件,將建議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採新表辦理。已申請並執行案件則仍依原評估計分基準執行,仍可予採計結果核撥補助,尚不影響民眾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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