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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三, 6月 29, 2016

政府A全民房屋稅? 北市府發文上課

政府A全民房屋稅? 北市府發文上課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日前據報章媒體報導指出,有民眾因察覺房屋稅金額有異,申請復查後獲得退稅1萬多元,因此質疑政府A全民房屋稅,以及房屋稅公式有重複課稅情形。對此北市稅捐處澄清,依房屋稅條例第11條規定,路段率減除地價部分,僅是指在訂定路段率時,應考量當地交通及商業機能房屋供需概況及房地市價減除地價的情形,並不是房屋税的課徵要減除地價。

該處說明,由於現行房屋税是由房屋現值乘以税率,房屋稅的稅基則為房屋現值。稽徵機關將依不動產評委會評定的標準價格核計房屋現值,標準價格的構成要素則包括標準單價、耐用年數、折舊率及路段率等,且每三年評定1次。

但因現行公告地價不到土地公告現值的三成,遠低於市價,縱以房屋評定現值再加上土地的課稅地價,仍遠低於目前房屋買賣的市場價格,導致現行房地稅稅基嚴重低於房地交易市場行情。

該處強調,北市擬訂調整路段率的原則及方式,是就全市觀點,通盤檢討各街路房屋生活機能、商業繁榮及交通發展狀況,並以捷運站周圍及繁榮中心路段為基準,相互比較並檢視各區路段率的適當性,以擬訂各街路合理路段率;但因房屋税稅基是以房屋評定現值,非房屋市價為基準,因此並没有減除地價的問題及重複課税的情形,請納税人不要聽信傳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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