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A全民房屋稅? 北市府發文上課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日前據報章媒體報導指出,有民眾因察覺房屋稅金額有異,申請復查後獲得退稅1萬多元,因此質疑政府A全民房屋稅,以及房屋稅公式有重複課稅情形。對此北市稅捐處澄清,依房屋稅條例第11條規定,路段率減除地價部分,僅是指在訂定路段率時,應考量當地交通及商業機能、房屋供需概況、及房地市價減除地價的情形,並不是房屋税的課徵要減除地價。
該處說明,由於現行房屋税是由房屋現值乘以税率,房屋稅的稅基則為房屋現值。稽徵機關將依不動產評委會評定的標準價格核計房屋現值,標準價格的構成要素則包括標準單價、耐用年數、折舊率及路段率等,且每三年評定1次。
但因現行公告地價不到土地公告現值的三成,遠低於市價,縱以房屋評定現值再加上土地的課稅地價,仍遠低於目前房屋買賣的市場價格,導致現行房地稅稅基嚴重低於房地交易市場行情。
該處強調,北市擬訂調整路段率的原則及方式,是就全市觀點,通盤檢討各街路房屋生活機能、商業繁榮及交通發展狀況,並以捷運站周圍及繁榮中心路段為基準,相互比較並檢視各區路段率的適當性,以擬訂各街路合理路段率;但因房屋税稅基是以房屋評定現值,非房屋市價為基準,因此並没有減除地價的問題及重複課税的情形,請納税人不要聽信傳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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