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北市大巨蛋案延宕近一年,讓台北市長柯文哲數度遭批。民進黨議員王世堅日前召開記者會,痛批柯文哲明明可依《民法》第495條,以遠雄逾期未完工、安檢未過及破壞古蹟等違約事實提出解約,根本不必面對370億的天價賠償。呼籲柯文哲應把握法律追訴期的最後四天,否則也只能稱他「沒用的傢伙」。
北市體育局回應,依據私法自治原則,北市府與遠雄間的法律關係應優先適用「臺北文化體育園區-大型室內體育館開發計畫案興建營運契約」,如契約未載明,才以「促進民間參與公建法」為依歸。加上大巨蛋案本身為BOT契約,並非典型在建物完工後,即交回市府的承攬契約,因此與民法規定的權利義務有所差異,故不適用此條款。
該局強調,由於遠雄違約事實明確,因此市府除了就此缺失強烈要求該公司依契約第19條規定具體改善外;若無法達成北市府對於公安的要求,雙方契約的第21條亦有終止機制。
【更多精采內容請上《住展房屋網》官網www.myhousing.com.tw;《住展房屋網》官方粉絲團https://www.facebook.com/myhousingfan。未經授權,請勿轉載】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