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為積極推動防災型都更,新北市城鄉局日前修訂「新北都計容積移轉許可審查要點」,鬆綁申請容積移轉的條件。市長朱立倫指出,本次修法將可加速新北市防災型都更及簡易都更,也希望透過分階段實施,讓更多單位、團體及個人了解相關規定修訂,讓新北市都市發展更有願景。
城鄉局長邱敬斌表示,依新北市現行規定,接受都更基地原須面臨8公尺以上的道路,才能申請容積移轉;但因本市老舊地區過去多臨8米以下道路,為增加整合重建誘因,因此放寬「簡易都更地區」及「一般都更地區」臨道路寬度為6公尺以上,且經消防公安檢討無虞,即可申請容積移轉。若經認定有公安危險之虞,則不受面積及臨道路寬度限制,但仍以申請移入基準容積15%量體為上限。
城鄉局長邱敬斌表示,依新北市現行規定,接受都更基地原須面臨8公尺以上的道路,才能申請容積移轉;但因本市老舊地區過去多臨8米以下道路,為增加整合重建誘因,因此放寬「簡易都更地區」及「一般都更地區」臨道路寬度為6公尺以上,且經消防公安檢討無虞,即可申請容積移轉。若經認定有公安危險之虞,則不受面積及臨道路寬度限制,但仍以申請移入基準容積15%量體為上限。
邱進一步指出,此次要點修正,將把容積移轉標準制度化;另為兼顧防災型都更推動效能和申請人權益,本要點將分3階段實施。第一階段為推動及加速防災都更及簡易都更,預計7月1日就會實施;第二階段則涉及調整山坡地容移上限,及容移評定原則條文,預計明年7月1日實施;第三階段則涉及未開闢道路用地,需全持分移轉,預計於後年7月1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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