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為促進不動產投資信託(REITs)投資標的多元化,金管會宣布將開放REITs投資國外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及國外不動產,政策預定下周上路;且考量各國不動產市場的匯率制度和國內有所差異,之後也將一併研議相關配套措施,全套政策上半年應可完備實施。
金管會指出,依「不動產證券化條例」第17條第1項第5款規定,開放可投資國外REITs,且投資比率不得超過基金淨資產價值25%;而投資單一國外REITs的金額,則不得超過基金淨資產價值5%;國外REITs及國外不動產合計不得達基金淨資產價值50%。
在開放投資國外不動產部分,則開放國內REITs可透過100%持有特殊目的公司(SPV)股權的方式投資國外不動產。至於增訂相關應記載事項,與應備書件等相關規定,將於近期發布。
金管會補充,其他實務作業規範,如SPV持有國外不動產應遵循事項、國外估價機構之資格條件、委任國外當地物業管理機構管理不動產,以及強化關係人交易相關程序等,也將在近期內研議完成後公布,以利業者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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