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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三, 7月 15, 2015

不再肉包子打狗 促參司設『台灣塔條款』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原被視為台中市新地標的台灣塔,因新市府質疑招標過程違法,將全案移送廉政署調查,台灣塔也因此胎死腹中。財政部促參司表示,當初補助台灣塔的前置作業費用,也隨台灣塔無法興建化為烏有。為提升對促參案的補助效益,促參司將修法明訂四大門檻,嚴格把關促參案執行,以免浪費公帑。


財政部表示,在四大門檻中,新增促參案公建主體工程,無法在一年內完工者,未來將不予補助,因法規嚴格,被視為『台灣塔條款』。台灣塔為中央列管的OT案件,台中市府在規劃時,便希望引進民間機構參與規劃,因此向中央申請前置作業補助,然全案因政策大轉彎喊卡,促使中央決定修法加強管理。

另針對各部會對縣市政府的補助費用,也明訂三大門檻決定補助順序。包括:一、地權、地用無疑義,涉都計土地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變更,已分別送都計或區域計劃委員會審議者;二、確具促參可行性的案件;三、既有設施委外經營期滿,改依促參法以OTROT辦理委外經營者。促參司強調,補助經費都是人民血汗錢錢,中央秉持督導立場,有必要讓錢花在刀口上,為民嚴格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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