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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 7月 13, 2015

遷籍明星學區 當心地價稅爆增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許多父母為了讓家中小孩就讀明星學校,常將戶籍遷至明星學區,但若將全戶戶籍遷出,稅負恐大翻倍!屏東縣政府稅務局潮州分局表示,原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的土地,一旦全戶遷籍,就得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稅負相差至少4倍。

   
潮州分局表示,地價稅基本稅率為千分之十,但自用住宅用地的稅率只有千分之二,相差甚多。而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的土地,除了不能出租或營業使用,也須由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於該地辦戶籍登記,一旦將戶籍遷出,即不再適用優惠稅率。
   
該分局提醒,若要遷戶籍,至少保留土地所有人或配偶、已成年直系親屬任何一人在原戶籍內,才可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的地價稅率。如已被改按一般用地稅率,之後再申請改回優惠稅率,需於地價稅開徵40(922)前重新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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