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位於台北市歸綏街的古蹟文萌樓,長期由日日春協會承租作為妓運基地,多年前林女以劉姓男子名義買下文萌樓地上權後,要求日日春遷出,雙方因此鬧上法庭。日日春一、二審均敗訴,昨日上午高等法院更一審再判敗訴,日日春需遷出返還文萌樓,全案仍可上訴。
日日春協會表示,對再次敗訴不感意外,但仍會堅持到最後一刻,不會放棄讓文萌樓變成公共財的機會。更一審的判決,是一個保守、倒退的判決,希望最高法院能明察秋毫,還給他們一個公道。
日日春指出,最高法院去年發回更審,理由是文萌樓未經登記,林女以劉男名義登記,並非嚴格定義的『所有權人』,認為不得要求日日春搬遷。日日春也呼籲台北市長柯文哲兌現選前承諾,以徵收解決文萌樓的問題,並將向社會募資,盼能為文萌樓『贖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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