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國稅局表示,自102年度起,台北市地區房屋及土地之非住家用當地一般租金標準,改以不同路段取樣調查租金狀況之數據來核定每一路段的每坪租金,以求與實際租金交易行情貼近。
長期以來,台北市之房屋及土地之當地一般租金標準,均按房屋評定現值之百分比計算,以101年度為例,非住家用(含營業用)之租金標準,1樓臨馬路為房屋評定現值之52%、1樓臨巷道為房屋評定現值之30%,其餘則為房屋評定現值之28%,惟目前除少數新建大樓外,一般房屋之評定現值偏離市場行情太多,導致部分出租人長期低報租金收入,檢舉人檢舉是類案件亦屢見不鮮。
國稅局強調,為使賦稅公平,自102年度起,台北市地區房屋及土地之非住家用當地一般標準,改按各地區之繁榮程度,以路段劃分不同租金標準,並利用臨近地區之扣繳憑單歸戶及公證資料等逐步調整,使台北市房屋租金之評定標準更具客觀性。
部分納稅人於104年1月中旬接獲國稅局寄發之102年度綜合所得稅補稅通知,是因為租金標準核定方式的改變而調增租賃所得,該局呼籲,如出租之建築物老舊、漏水或屋況不佳等因素,而與當地臨近租金行情相距甚遠者,請與寄發補稅通知之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承辦人員連繫或填寫附件檔之「綜合所得稅更正申請書」,勾選更正理由並提供相關資料郵寄至所轄的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以申請更正該年度租賃所得並做為未來評定房屋租金標準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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